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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研究》变更刊期公告:(2014年第12期刊内公告)


    欢迎赐稿  欢迎订阅


为进一步提高杂志的办刊质量,经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浙新广(2014)85号文件批准,《法治研究》自2015年1月起,由原来的月刊变更为双月刊,逢单月10日出版;页码由原来的132页增至160页;定价每册20元,全年120元;邮发代码:32-86.


    本刊投稿邮箱:fazhiyanjiu@vip.163.com。邮箱设有自动回复功能,凡投稿后未收到自动回复者,请重新投寄,或发送至fazhiyanjiu@163.com,。本刊要求投稿字数每篇在10000字以上,原则上单独署名。我们一般会在收到稿件后1个月内回复作者是否录用,凡超过一个月未收到回复者,请来函来电查询,或另行处理。


     本刊咨询电话:0571-87059288,87059298。


     本刊十分希望法学名家赐稿,一经刊用,稿酬从优。






本刊声明:




为适应信息时代的发展需要,充分发挥杂志的综合效益,扩大杂志的社会影响力,本刊已许可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在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产品中以数字化方式复制、汇编、发行、信息网络传播本刊全文。本刊同时还许可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在万方数据库中全文收录本刊。作者的著作权使用费将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特别声明,本刊将作适当处理。






《法治研究》征稿启事:




征稿对象:法学研究人员、司法实务人员


征稿内容:《法治研究》系中共浙江省委政法委员会主管、浙江省法学会主办的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法学月刊,创刊于1984年,2007年改现名。主要读者对象为法学教学研究及司法实务部门人员。本刊每期约请国内知名法学名家撰稿,仅2010年全年就先后刊发常怡、徐静村、张卫平、陈兴良、杨立新、谭世贵、胡玉鸿、谢佑平等70余位法学博士生导师力作。据不完全统计,全年被人大报刊资料复印全文转载达13篇。杂志质量得到了业界的普遍好评。




本刊不收审稿费、版面费,并承诺认真对待每一篇来稿。除特殊情况外,我们会在收到稿件的10个工作日内回复作者处理结果,以免作者漫长等待之苦。 我们还是法学园地的一颗新苗,真诚期待法学界、法律界同行的关心与扶持!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不懈的努力,把《法治研究》办成国内一流的法学期刊!




赐稿地址:fazhiyanjiu@vip.163.com。联系电话:0571-87059298。 真诚期待您的佳作!


征稿方向:法学研究最新理论成果


发稿周期:40 天


撰写要求:连续尾注


费用情况:稿酬:30-400 元/千字


稿件语种:中文


评审录用: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是否采用


联系信息:联系人:董服明


Email:fazhiyanjiu@vip.163.com


        电话:0571-87059298






关于本刊稿件处理周期的答复


2014-01-24


       最近,常有作者来函来电询问本刊稿件处理周期,为此,我们答复如下:


   由于自2012年底开始,本刊社长兼执行主编董服民身兼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日常有大量研究部事务需要处理,因此,本刊原来承诺的10天回复作者的期限已经无法实现,自2014年起,本刊的稿件处理周期改为1个月。我们深知作者投稿后的焦急心情,将尽最大努力争取在更短的时间内回复作者。十分感谢广大读者、作者长期以来对本刊的关爱和支持,值此马年新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衷心祝福大家新年吉祥,幸福快乐!




《法治研究》投稿指南:




《法治研究》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浙江省委政法委主管,浙江省法学会主办的公开发行的法学学术刊物,月刊,创刊于2007年1月。本刊侧重于刊发法治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究成果。杂志在内容安排上共设立五大板块:法治论坛、地方法治、观察与思考、司法实践、律师制度。


    有效投稿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来稿字数要求在10000-15000之间,最多不超过20000字,特别优秀的稿件例外。


    二、附100-300字的内容摘要和3-6个关键词。内容摘要应能客观地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表明作者的观点,并且能够独立成文。




    三、注释采用脚注方式;脚注的编号格式为①、②、③,编号方式为“连续编号”。注释的格式范例如下:


    示例一(国内著作、编著类):


    沈宗灵主编(如为个人专著,不写“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45页。


    示例二(报刊论文类):


    江泽民:《高举……》,载《人民日报》(海外版)1995年3月24日。


    李四光:《地壳构造与地壳运动》,载《中国科学》1973年第4期。


   示例三(经典文献类):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页。


    示例四(译著类):


   [德]哈特穆特•毛雷尔:《行政法学总论》,高家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321页。


   示例五(外文著作类):


   see:Tommy Zamora,Is there Customery 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German Yearbook of International Law,Vol.32,1989,pp.8-42.(或p.6).


   间接引用时,应注明“参见”字样;引用原文时,直接说明出处。


   四、提供作者简介,其内容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职称、学位等。


   示例:


   作者简介:梁上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


   五、本刊自收到来稿之日起,在30天内告知作者稿件录用情况,如个别作者未在期限内收到通知,请来函来电查询。


   六、本刊不收版面费。所有来稿一经刊用,支付500-5000元不等稿费。本刊特约稿件稿酬从优,每篇不低于1500元。


   七、本刊鼓励作者单独署名,合作署名稿件原则上不予审稿,特别优秀的除外。特约稿件合作署名的,不享受稿酬优待。


   八、来稿请寄:fazhiyanjiu@vip.163.com。这是本刊唯一的电子邮箱,请不要轻易相信网上非本刊网站发布的投稿邮箱。不需要另寄纸质稿件。


   九、本刊坚决反对一稿多投。凡被本刊告知录用的文章,作者接到录用通知后表示同意,事后却没有令人信服的理由要求撤稿的,或者被发现一篇稿件多处发表的,都将被本刊列入黑名单系统,永不录用。